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
关于终止莒南县博雅学校(幼儿园)办学的公告
莒南县博雅学校(幼儿园)年度、年度年检不合格。年6月24日,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下达了《关于停止莒南县博雅学校(幼儿园)招生的通知》(莒南教体职成〔〕9号),要求莒南县博雅学校(幼儿园)在一年内完成整改,达到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》(鲁教基发〔〕1号)要求。
截止目前,莒南县博雅学校(幼儿园)没有整改到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及民办学校办学章程,经研究决定,终止莒南县博雅学校(幼儿园)办学资格,履行注销手续,并撤销学校。莒南县博雅学校(幼儿园)学校办学许可证、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、印章等声明作废并缴回原许可和登记机关,并向社会公告。
莒南县博雅学校(幼儿园)自公告之日起,不得再以原名义开展活动,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。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注销登记,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同意相关部门依法撤销。
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
年8月2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莒南教体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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