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0日16时许,在临沂市汶泗公路与朱七路交汇处北发生惊险一幕,两辆车发生碰撞,导致其中一辆车自燃。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李官中队接到警情后,拿上灭火器,迅速赶赴现场处置。
赶到现场后,执勤人员发现自燃车辆内浓烟烈火不断,事故路段其他车辆均不敢靠近,周边有行人聚集围观。执勤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,一方面拿出灭火器进行灭火,另一方面实行临时交通管制,指挥疏导停滞车辆、劝散围观群众。经过不懈努力,在喷完7罐灭火器之后执勤人员终于把火扑灭。期间,没有造成二次事故和大范围交通拥堵。目前,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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